Discuz! Board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回复: 0

解读涉外婚姻关系需要审查内容包括哪些

[复制链接]

4万

主题

0

回帖

13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38222
发表于 2024-8-26 10:3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身份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涉外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具有公民的特征,以确认婚姻是否合法有效;国籍审查:涉外当事人国籍证件的真假、证件的使用状况、证件来源等问题;居住条件审查:当事人是否与他国公民在同一户籍所在地登记结婚;子女是否与外国法律存在冲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共同生活。商业纠纷的相关知识也可以到网站具体了解一下,有专业的客服人员为您全面解读,相信会有一个好的合作!http://www.lindehong.com/




1、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申请涉外婚姻登记时,对其国籍和是否具有我国公民的特征有争议,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关系。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婚姻关系应当确认有效的,应当予以登记,并出具准予登记的决定书。对于外国公民与公民结婚后,因国籍问题未取得婚姻证件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对于外国人与公民离婚后,再婚人员与我国居民结婚,我国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我国居民仍与外国人婚后生育的子女离婚时,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登记或宣告婚姻效。《婚姻法》规定,公民结婚须有配偶。凡年满16周岁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了配偶者,必须进行结婚登记。



2、如婚姻登记处对当事人户籍登记情况不进行审查,则涉外伴侣双方应当到人民法院起诉。



本案中,涉外伴侣双方都未到法院起诉,而是在起诉时提交了外国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国籍证件原件,婚姻登记处认为外国人证件上登记地址与当事人的户籍地址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同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确定为共同被告的当事人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并告知被告有权参加庭审。由于我国法律规定,外籍配偶应随男方居住生活,而我国法律规定外籍配偶可以随女方居住生活,故涉外夫妻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两人共同居住生活。



被告婚姻登记处应答辩称:涉外伴侣双方提交出入境证件原件及护照复印件应属虚假,要求法院予以纠正,同时,被告应明确其法律责任和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即要求对原告进行经济赔偿,并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到人民法院诉讼立案(特殊情况下可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至法院立案庭)。此外,涉外伴侣双方还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损害赔偿诉讼请求及上诉请求,但应明确具体金额及其赔偿标准。



3、如涉外伴侣双方系一方已离异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我国,离婚诉讼必须要有一方死亡或者离婚的事。即法院应当对双方是否达成离婚协议以及双方当事人是否提出了离婚诉讼等进行调查核。若涉外伴侣双方系“非婚人”,且双方均有证据证明系夫妻关系确已破裂而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则会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企业-源杭丝绵类有限公司

GMT+8, 2024-10-21 03:33 , Processed in 0.051884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