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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场中,相信大家都遇到过这样的现象:新招的总裁助理干了一个月走了,新招的会计老师因与学管老师发生冲突,工作不到一周就直接不来了诸如此类的现象,让大家有一种错觉,即试用期是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的,员工自己干得不开心就可以直接走掉。那么,今天就给大家分析下试用期是否可以直接走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长期以来胶州人才网就有着不凡的发展速度,相信未来也是一如既往,势如破竹。胶州英才网是胶州首家的招聘网站,涵盖了胶州人才、胶州招聘的胶州最新招聘会,轻松找工作,便捷招人才,就上胶州英才网。https://www.jzyingcai.com/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可知,试用期离职方式不同,其相应的处理结果是不一样的,如果直接一走了之,很有可能违反《劳动合同法》。今天将从劳动者提出离职的原因,分为以下种处理情况。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首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比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综合以上六种情况,只要用人单位存在其中一项或者多项,劳动者可以直接提出书面请求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审批就可以立即走人,并且用人单位要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试用期内,劳动者合法离职。
在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反而是劳动者认为目前工作跟自己职业规划不符,想要离职另谋高就。针对这种情况,绝不能一走了之。劳动者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走合法的离职程序,即提前3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待用人单位审批之后,就可以离职了,此时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因此,不用担心用人单位会因人员不足、项目未完成为由,强迫自己不能离职或者不给办理离职手续,一直拖着劳动者。
试用期内,劳动者离职
如果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并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劳动者也没有提前3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此时劳动者直接走人,属于违约行为,很有可能因为自己的一走了之,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如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高昂的招聘费用产出(如专项培训费用),如果此时用人单位要求你承担,你是必须要进行赔偿的。
对于劳动者而言,想要找到一份自己满意、薪资较高的工作属不易,大家且行且珍惜。如果在试用期内,自己发现真运营模式跟自己职业发展不符,也或者自己法适应的发展节奏,可以提前3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并在上级领导同意的情况下,走完相应离职流程之后再离开,做到有始有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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